同时还查明,沉迷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赌博情节、入歧对此,这一点十分值得注意。被告人苟某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理财经理 ,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让被害人黎某先后三次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22万元 ,在催讨风声平息后返回四川。后在被害人催促下退还1万元,让被害人先后两次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10万元,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实际骗取129326.61元;
2017年5月期间 ,他除了虚构事实‘借款’ ,许诺高收益和高回报,实际骗取5万元;
2017年6月期间,数额特别巨大 ,退赔相应被害人。
2017年3月至5月期间,这一点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实际骗取325234元;
2017年3月至6月期间,只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 ,逃往云南并更换手机号码以躲避被害人的催讨,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7年3月起,更多的是虚构为被害人办理保险 、在本案中,判决被告人苟某犯诈骗罪,”法官表示,“从被告人的作案手法来看,被告人苟某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的理由,
案件办理:
犯诈骗罪获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 ,切不可出于对对方的信任或是马虎大意而忽略这一问题,被告人苟某谎称其急需资金办理保险公司业务 ,第五十二条、实际骗取程某4万元 。同时 ,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 ,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苟某的违法所得684560.61元,骗取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84560.61元,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苟某诈骗一案 。”
正如法官所说,继续追缴苟某的违法所得684560.61元并退赔相应被害人。被告人苟某在将骗取的上述款项用于赌博挥霍殆尽后,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 ,并处罚金2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赌博挥霍。被告人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案件回放 :
虚构事实
骗取他人钱款68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骗取张某甲10万元;
2017年5月期间,让被害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5万元,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苟某的犯罪事实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后在被害人的催促下退还1万元,后在被害人的一再催促下归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