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 ,借名
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经依法登记,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基于感情信任,不具有物权效力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案情 :
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
2015年5月,较少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和消灭,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变更、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 ?近日 ,
法院 :
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
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引发的纠纷较多。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再也要不回来。